说好了晚上6点半一起吃饭的,结果老大5点半就给我短信说:“我已经在路上了,6点钟左右就能到。”-,=弄得我计划大乱,怕他等的急了,连忙噼里啪啦一直收拾,冲到537的站台。还好一路顺风,兼且上车就有位置——这倒使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是周五下午出行了,半个小时就到了人民广场。
老大今天穿了衬衫和夹克,^_^,比起之前的运动休闲服有男人味。呵呵,我喜欢,还是蛮ss的嘛。不过我今天穿的是红黑运动套装,两人似乎有点格格不入,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买个情侣装?估计这个人是打死也不肯的。:p
见了面这个人就说:“你看你,还是一点也不主动……”我脸上一红,连忙拉住他的袖子:这样行了吧?好像被他吃的死死的。是不是要报先前他苦苦追我的一箭之仇?不过没有关系,我喜欢。拉着他的臂弯,就像拉着爸爸。感觉得到衣服下面肌肉随着动作的变化,放松或收紧——嘻嘻,男生的身体就是不一样的呢。
走到黄河路上的香港仔吃饭,好像他一直在迁就着我,只吃我喜欢的东西。因为之前的吃饭,都是粤港式居多。而已他向来“食肉动物”的自诩,我们倒是很少说去大口啖肉,大口喝酒之类的。点了艇仔粥、煲仔饭、鸭下巴、鲫鱼汤。看起来品种不多,但是吃到最后是饱得要死。发觉我们两个人吃饭的口味真的是很不一样,我喜欢清淡一点的鱼啊、汤啊、粥之类的,然后各种蔬菜(既管是香蒜之类)也来者不拒;而老大呢,无肉不欢,小时候除了肉,其他东西都是不吃的。说是说那是以前的事情,我和他说:“习惯养成了,是很难改变的。”所以,下次的话,要挑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地方。因为这几次好像我比他吃的还要多,这让我有点汗颜。我也不想他吃不饱,吃不欢。他说了几个,新疆饭店,东北菜之类的,都是他喜欢的呢。
忽然,觉得自己在恋爱以后,变得很女人,还要是很传统的那种女人,一心一意的为他着想。他说他打喷嚏了,我想是感冒了,其实今天也有带药给他。本来想在席间,将小小的药丸放到他的手上,感动他一下的。不过后来他说其实不是感冒,而是咳嗽,习惯性、季节性的咳嗽,我就知道感冒药没有用了。所以到最后始终是没有把药拿出来,他也不知道我其实带了药给他的。
吃完饭出来没有什么目的的乱逛,绕着人民广场一大圈,碰到无数的卖花小女孩,一直推脱推脱。可是听到她们说:“哥哥,买支花给姐姐啦……”“买支花给你女朋友啦……”心里有点乐滋滋的:我也成为人家的女朋友了啊?沿着南京路一直逛到外滩,依然是人来人往,摩肩接踵。对面的景色尔尔,我只想看眼前人。他不断的摩娑着我的手,温暖。那天我还嘲笑他:“我在想,你夏天的时候要怎么和我说,要牵我的手?”因为之前他都是问我,手冷不冷?然后他说到:“我就说我的手很热,可不可以借你的手来冰镇一下呗!”:)狡猾的。
回到学校的时候,走在相辉堂前面,我突发感慨:“蚁民!”虽然觉得和老大在一起这件事情很美好,但是始终做着和其他千千万万的人类似的事情,不仅有了不甘平凡,不愿“堕落”——这个词好像形容的不大好,不过一时半会想不出其他——的心情。老大有点奇怪的看着我,说:“虽然结果一样,但是过程不同。这中间是要经过很多很多的反复与纠葛,已经和低等的生物不一样了。”嗯,好像的确是的。他们或许只是单纯的以生殖繁衍味目的,虽然我们最后当然也会走到这一步,但是却因为有了感情的作用,所有的都已经不一样了。呵呵。
“你的手还是好冷。”
“这个充分说明我是恐龙嘛!”
“那我不就是恐龙骑士?”
“恐龙骑士难当吗?”
“难,真的是很难……”
我不知道我和他将来的发展是怎么样的,走不走得到最后谁也难以预料。不过有点我很清楚:虽然他未必是我的最后一个男人,不过他是我第一个男人的“历史性”地位是永远不会改变的。^_^



,自然是看不懂了,全部都是符号。